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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期间不执行归港指令 苍南3名涉事渔船主被拘5日

admin 2025-07-01 36

温都讯台风来袭,多艘渔船竟拒不执行指令就近归港避风。记者昨从苍南警方获悉,目前已有三名船主被依法实施行政拘留五日,并各处罚金两万元。这是我市第一例因不服从防汛防台指令而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案件。

9月25日,台风“鲇鱼”逼近,苍南县启动防台风四级响应。此时,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通过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并要求所有苍南籍渔船于9月26日中午前归港避风或驶入安全海域。直至27日凌晨,海洋与渔业部门发现“浙苍渔05986船”、“浙苍渔05898船”和“浙苍渔00454船”等3艘渔船拒不执行指令。

除此之外,还有“浙苍渔05222船”和“浙苍渔05728船”这两艘渔船,9月28日上午在台风警报尚未解除的情况下,擅自离港出海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认定,上述五艘渔船的行为均构成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行为,在台风警报解除后,他们对涉事渔船进行立案调查,苍南公安也已介入。记者昨从苍南县公安部门获得证实,已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浙苍渔05986船”船主黄某某、“浙苍渔05898船”船主陈某某,以及“浙苍渔00454船”船主陈某某等三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透露,由于“浙苍渔05222船”和“浙苍渔05728船”目前依然在外海作业,他们已通知其要求回港接受处理。下一步,海洋与渔业部门还将按照《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对涉案5艘渔船作出经济处罚。

此外,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还将按照海上渔船的实际撤离时间,对98艘超出规定时间撤离和提前擅自离港的渔船进行分类处置。对9月27日晚6时之后归港以及拒不服从安全管理指令的17艘渔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立案调查,顶格处罚;对27日下午4时至6时之间归港的29艘渔船,将其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助”延后发放;对27日下午2时至4时之间归港的52艘渔船予以警告,要求船长保证不再重犯。

实习生王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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