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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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可以轻变,亦不可以苟因
张居正在《辛未会试程策二》中说:法不可轻率变更,也不可苟且因循。苟且因循必然承袭弊病和错误,会带来政治衰败,这是执政者无所事事的过失。轻率变更必然喜新厌旧,会造成人心混乱,这是执政者过于多事的过失。这两种过失都是法所禁止的,而且法已被破坏了,还怎么谈得上执行法呢?只有去掉两者的偏差,一切从实际出发,才能执行法。
张栋在《琐拾民情乞赐采纳以隆治安疏》也认为,执政者缺乏决断,朝令夕改,使百姓无所适从。百姓心志不一,天下难得安宁。可见,频繁变更和因循守旧同样有害,实为执政者的大忌,频繁更改的害处尤其大。
西汉的相国曹参就是很好的例子。曹参任相国后,举事无所变更,一切按照萧何在时的规章制度办事。选择各郡国官吏中木讷于文辞的人和重厚长者作为其手下的官吏。对于那些言语刻薄、文辞艰深和追名逐利者统统免去不用,然后日夜饮醇酒,不理政事。有人见参不理政事,上门规劝,曹参就让其饮酒,这些人喝醉后离去,根本得不到劝说的机会。曹参见人有小过失,就小事化了,掩匿过去。皇帝为此责怪曹参。曹参说:“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时,已经明确了各项法令规章,现在陛下为帝,我们这些人各司其职,尽到自己的职责,遵守以前的法令与制度,不致于使它失去作用,不也是很好吗?”曹参为相国三年,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使人民更好地休养生息。百姓歌功颂德曰:萧何制订的法令,清楚划一;曹参接替,也原本的沿用下去,人人欢乐,家家富足。(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壹)。
张居正说:“没有永恒不变的法,关键在于尽量适应百姓的需要,也没有永恒不变的时势,关键在于立法要适合民情。……无论古法今法,判断它的唯一标准是适合时宜,并能安抚民众。能够适时安民的法,即使是庸人建立的也不会被废除。违背了时势和民心的法,即使是圣贤建立的也不必恪守。”
不折腾,不怠惰,实事求是,按需施策,这才是好的治政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