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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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绝对是世界历史上诸多帝国特殊的一个,因为它虽然是一个帝国,可它的皇帝并不是世袭的而是通过由选帝候的选举产生的,但其实神圣罗马帝国一开始是没有选帝侯的。
其实自公元962年神圣罗马帝国成立以来,近四百年的时间里,皇帝的产生一直没有固定的章法,从大致脉络来看,从公元962年到公元1356年的这394年的时间里,皇帝的宝座在统治者的家族内部世袭,但在这394年的时间里皇位的世袭传承并没有得到巩固,相反,由于教会和地方诸侯两大力量的影响,几乎每一次皇位的更迭都会成为动摇帝国的危机。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公元1356年时任帝国皇帝的查理四世颁布了《金玺诏书》,首次规定了帝国皇帝由选帝侯选举产生的制度。
《金玺诏书》
选举的规定对于皇帝的选举在《金玺诏书》中大致有着四层规定。
一.对选帝侯人选的规定
有资格选举皇帝的选帝侯共有七位,分别为:
1.帝国德意志地区总理大臣:美因茨大主教。
2.帝国高卢和勃艮第地区总理大臣:特里尔大主教。
3.帝国意大利地区总理大臣:科隆大主教。
4.帝国首席祭酒:波西米亚国王。
5.帝国后勤总管:莱茵的普法尔茨伯爵。
6.帝国首席内廷大臣:萨克森公爵。
7.帝国首席财政大臣:勃兰登堡边疆伯爵。
特别要注意的是七位选帝候的次序是固定了的,不能乱,而其他的帝国诸侯是没有权利参与选举的。
七位选帝候
二.选举时间的规定
按《金玺诏书》规定:皇帝驾崩之后,美因茨大主教要在得知消息后的一个月内通知其他六位选帝候,三个月内选帝侯本人或者其特使在法兰克福齐聚,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达则视为弃权。
七位选帝侯齐聚法兰克福之后由美因茨大主教主持弥撒,让大家宣誓:将在宣誓后的三十天内选出新的皇帝,否则,三十天后就只能喝清水吃面包,选不出皇帝就不能离开法兰克福。
三.对于选举方式的规定
皇帝候选人若在七位选帝侯中取得了四位选帝候的支持即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选举的方式并不是投票,而是由美因茨大主教按照选帝侯的次序一一询问,选帝候们一一作答,最后,美因茨大主教说出自己的答案。
值得一提的是,选帝侯中的三位大主教不能成为皇帝候选人,而另外四位世俗选帝侯有资格成为皇帝候选人,在选举中他们也可以自己支持自己。颁布了《金玺诏书》的皇帝查理四世就是波西米亚王国的国王。
查理四世
四.对于选举地点的规定
选举地点位于法兰克福,加冕地点位于亚深,新皇召开第一次帝国议会的地点则位于纽伦堡。
《金玺诏书》的不足尽管《金玺诏书》对皇帝的选举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但它并不完美,事实上,有三个重要问题《金玺诏书》中并没有进行规定,而这三个问题后来导致了许多有关皇位的纷争。
一.没有规定老皇帝还在位时是否选举皇帝
老皇帝还在位时如果进行新皇帝的选举,那么老皇帝一定会想办法对选举进行影响,以期让自己的儿子成为新的皇帝。事实上很多皇帝也是这么干的。
二.没有明确规定选举的时间
虽然《金玺诏书》中要求选帝侯们宣誓在三十天内选出皇帝,可事实上选帝侯们在选出新皇帝时时常发生因为各自利益的不同,导致选举难产,皇帝老是选不出来,导致帝国的皇帝宝座长时间空置,使帝国陷入混乱。
三.没有规定皇帝侯选人的门槛
《金玺诏书》中并没有规定要成为皇帝侯选人有什么要求,没有门槛就意味着谁都可以参选,这就导致了选举异常激烈,历史上,法国国王,英国国王,波兰国王,匈牙利国王都曾经积极的参与皇帝的选举,但他们并没有成功,从这也能看出皇帝宝座的竞争有多激烈。
结尾总的来说,《金玺诏书》虽然有着不足,但总归是使得皇帝的产生有了一个固定的方式,即使避免不了各方势力激烈的政治角逐,原先的毫无章法要好的多。